安宁:健全完善巡察制度 夯实巡察工作基础

来源于:安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7-12-18 15:32:40

编辑:安宁—矣泽芳

安宁市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结合巡察工作实际,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为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夯实了基础,得巡察各项工作的开展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进一步提高了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不断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明确工作方向。制定印发了中共安宁市委《关于建立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安发〔2016〕26号)文件,明确指导思想、职能定位、工作原则、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巡察对象和内容、巡察工作程序和方式、巡察成果运用、工作机制、纪律和责任等;上兵伐谋,规划先行。印发了《中共安宁六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6—2021)的通知》(安办通〔2017〕38号),对巡察工作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组织保障和人才库建立使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规范,明确到2021年六届市委任期内,分三个阶段,完成对72个巡察对象的全覆盖。以上三个制度犹如一盏明灯,为全市巡察工作开展指明了方向。

细化工作要求。编制行动指南,规范巡察工作程序。制作完成了《安宁市委巡察工作流程图》,将巡察准备、进驻动员了解、形成成果、反馈意见、督促整改、移交归档、整改回访等七个工作环节55项具体工作步骤以图表形式列出,明确巡察工作各个环节的时间安排及具体工作进展安排,成为巡察工作“导航仪”;从细处着眼,明确巡察各项工作要求。出台《巡察队伍管理制度》(试行)、《市委巡察组改进作风制度》(试行)、《巡察工作审计材料使用管理制度》(试行)、《巡察专用工作笔记本使用管理制度》(试行)、《巡察工作档案管理制度》(试行)、《巡察工作信息报送制度》(试行)、《巡察人员“十不准”》等巡察工作制度,明确具体原则、细化工作规范、增强可操作性,促进巡察工作有序开展。

强化内部管理。职责清单化,强化执行力。制定了《市委巡察办工作职责》、《市委巡察办综合科工作职责》、《市委巡察办督察科工作职责》,明确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管理制度化,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制定了《市委巡察办公章管理使用制度》(试行)、《市委巡察办保密工作制度》(试行)、《市委巡察办档案保密管理制度》(试行)、《市委巡察办会议保密管理制度》(试行)、《市委巡察办保密岗位工作职责》(试行)、《市委巡察办劳动纪律制度》(试行)、《市委巡察办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市委巡察办巡察设备管理制度》(试行)、《市委巡察办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试行)等,推进规范化管理。通过制定部门职责、内部管理制度,形成靠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的良好工作格局,助推巡察工作规范开展。(陈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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