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四举措”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来源于:呈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12-14 16:04:06

编辑:呈贡—郭春华

随着全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呈贡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严格按照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统一思想,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及时召开呈贡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和动员部署大会,区委书记、区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尹旭东多次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区相关责任部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同配合,结合呈贡区实际,抓住关键环节,切实履行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主责和专责。强化“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的意识,保证人员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呈贡区监察委员会依法成立。

制定方案,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呈贡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形成纪委牵头推进、部门各负其责、合力协同攻坚的良好工作局面。以区委书记为“施工队长”,制定《昆明市呈贡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昆明市呈贡区监察委员会转隶组建工作方案》《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呈贡区监察委员会内设机构初步建议方案》,并成立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专班,严格按照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统一领导,把准工作方向,抓住关键环节,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将每一项具体任务细化分解落实,确保呈贡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整合力量,推进转隶组建工作。区委书记、区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尹旭东,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副组长余利鸿多次亲赴区检察院协调推进工作,摸清人员编制底数、进行拟转隶人员谈心谈话、制定人员编制方案、落实办公用房、做好资产划转移交等工作。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产生监察委员会,明确监委主任由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委副主任、委员按程序由监委主任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撤销区监察局和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局,将相关机构、职能、人员转隶至区监委。区纪委、区监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

开展交心谈心,凝聚改革共识。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副组长余利鸿带队对区人民检察院涉及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拟转隶的16名同志进行交心谈心,进一步了解基本情况、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看法和工作思路等,消除拟转隶人员的思想顾虑;同时与区级机关纪委书记 8 人、与区纪委监察局机关有关室(部)负责人及各派出纪工委书记11人就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等工作进行交心谈心,进一步了解掌握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加强思想引导,做好谈心谈话全覆盖,最大程度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确保顺利实现党中央的改革目标任务。(郭春华 雍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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