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今年来谈话函询处置问题线索62件(次)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2-12 14:53:45
编辑:寻甸—李秋仙
今年来,寻甸县纪委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问题线索处置上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让谈话函询成为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手段。
长抓常用。把谈话提醒作为党员干部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定期开展集中预警和个别谈话,坚持在“常”字上下功夫,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对一般性问题线索反映和轻微违纪问题,常态化运用谈话函询进行处置落实。1-11月,共针对扶贫工作约谈相关责任人203件235人,其中提醒约谈154件186人,组织约谈10件10人,不作为约谈20件20人,纪律约谈19件19人;开展“廉政约谈日”28次,提醒约谈158件158人。
应用尽用。严格按照“五类方式”细化对问题线索的分类处置,对反映问题性质不严重、情结较轻或者是所反映的问题较笼统、无法初核或难以认定的问题线索以及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腐败有苗头、工作有倾向的问题线索,及时使用谈话函询,予以警示和提醒,抓早抓小,防止小错不纠铸大错。今年来,集中处置问题线索113件,其中,通过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62件(次),占排查处置问题线索总量的47.7%,有效地缩短了办案周期,减少了问题线索存量。
组合套用。针对反映问题线索内容以及被反映人自身特点,因人而异、因情施策的采取谈话或者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对反映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一般采取谈话方式;对反映党员干部在履职尽责、工作作风、组织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一般采取函询方式。针对复杂多变、隐蔽性和不确定性高的问题线索,采取“谈话+函询”、“函询+谈话”和组合形式进行处置,使效果达到最大化。截至目前,采用组合形式处置问题线索3件(次)。(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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