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四抓四促”擦亮“巡察”利剑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2-12 14:35:16
编辑:嵩明—王瑞华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二届县委第四轮巡察4个巡察组于2017年10月19日至11月8日统一进驻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共发放问卷调查评问表233份,收回208份,开展个别谈话87人,走访了22个村(社区)56个村小组2所中学近600人。列席听取被巡察单位会议9次,现4个巡察组已转入形成成果阶段。
抓学习领会,促准确把握巡察工作职能定位。巡察是对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体检”、作风建设的“综合会诊”,也是对基层党员干部精神上的集中“补钙”、思想上的深刻警醒。为准确把握巡察工作的内涵,每轮巡察进驻前,组织巡察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政治上对标,作风上对表,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切实将巡察工作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将巡察的重点聚焦到政治标准是否体现,寻找政治偏差上来,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为标尺,对照看齐找差距,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紧抓 “关键少数”,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抓经验总结,促四轮巡察不断深入推进。嵩明前三轮巡察采取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调查、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和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等方法,对12家镇(街道)、园区和县直单位党组织开展政治巡察,巡察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注重从蛛丝马迹中抽丝剥茧发现问题,从普通表象中挖掘问题、从群众反映中梳理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锁定证据,针对一件事、一个人、一个下属部门、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进行深入了解,精准发现、定点突破。发现面上问题107个,问题线索92件,提出整改意见及建议88条,截止目前,已谈话函询22人,立案8人,清理违规资金210余万元,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抓队伍建设,促巡察巡察队伍“专业化”。严格按照忠诚、干净、担当,善于发现问题的要求,通过组织推荐和遴选的方式,把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沟通协调、文字综合能力较强的70余人业务骨干纳入巡察工作人才库,把政治过硬、敢于监督、业务扎实的优秀干部选配进巡察队伍统筹使用,巡察组人员采取“1+1”模式,即根据被巡察对象的实际,组长、副组长由组织部副部长、纪工委书记等担任,组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县委组织部、县检察院委室、县财政局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配足配强,优化组合,为进一步提升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做好准备。
抓方法改进,促巡察实效增强。在巡察工作中,该县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六项纪律”,确定巡察重点,制定巡察方案。巡察前,通过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信访、审计等机关和部门,以及网络舆情,全面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选人用人等方面的反映和举报;巡察中,紧紧围绕“三大问题”和事先了解的情况和问题,制定谈话提纲和调研计划,带着问题谈话、带着情况巡察,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巡察后,对了解到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认真归纳分析,对照政治标准着力发现政治偏差问题,对不属于“巡察范围内”方面的问题,不纳入巡察问题线索,对产业发展、脱贫攻坚、“五网建设”及城乡环境提升等重点工作方面的问题,着力深挖背后折射出的领导干部作风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力求把所有问题和建议都聚焦到全面从严治党上上来。对班子成员的问题分层点明说清,限期进行整改,充分发挥巡察监督的警示教育作用。(毕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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