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五责合一”压实“两个责任” 47人被问责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2-11 15:05:11

编辑:寻甸—李秋仙

今年来,寻甸县严格落实“明责、传责、督责、考责、追责”举措,切实保障“两个责任”落实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有责可追

工作纪实“明责”。紧紧盯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在全县实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度,分领导班子、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三个类别明确履责要素,印制主体责任《纪实本》《纪实手册》发放到69个县管党组织和480名县管党员领导干部,做到“见本知责、照单履责、全程留痕、检查有据、追责有证”,督促主体责任落细落实。

逐级承诺“传责”。在年初召开的全县党群工作会议上,对全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将未设立党委(党组)的县直部门全部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单位,实现不留死角、全覆盖;由县委书记与全县65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签党风廉政建设主体目标责任书,与县委班子成员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全县各级各部门逐级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严格检查“督责”坚持由12名县委常委带队,对年初与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签订责任书的69家责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检查考核主要包括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作风建设、责任追究、日常管理工作、2016年度检查考核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工作情况复查验收等六个方面,既检查党委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一把手”责任、“一岗双责”,又检查考核纪委监督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述责述廉“考责”。下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全县所有党委(党组)在一个任期内必须向县纪委全会轮述一遍,接受审阅和评议;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对述责述廉严格把关,在审核述责述廉报告时坚持“五个不通过”,即定位不准不通过、主题不明不通过、内容不全不通过、问题不准不通过、整改措施不具体不通过,既全面报告党的十八大以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又报告遵守党的“六项纪律”的情况。环环相扣,逐步形成了“述前访廉、会议述廉、现场问廉、民主评廉、以改促廉”的述责述廉工作模式。

一案双查“追责”。坚持把追责问责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对存在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审计中发现问题较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排名末位等问题的单位,根据“一案双查”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2017年以来,严肃查处对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以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新官不理旧账”等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等行为,问责干部26件47人,约谈2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基本合格单位负责人,对1家单位主要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进行了追责问责,形成了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张兴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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