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召开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2-07 11:30:40
编辑:石林—陈云
12月6日,在收听收看昆明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后,石林县立即召开全县动员部署会,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动员和安排。
动员部署会
会议强调,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进试点工作。
会议指出,中央对监察体制改革做出了顶层设计,省委、市委先后对改革试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各相关部门要吃透中央精神、把准省市要求,如期组建县监察委员会,建立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机构,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全面完成石林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重点抓好人员转隶、过渡期工作衔接、依法按程序产生监察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等工作。
会议要求,要把改革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由县委书记亲自挂帅,出任“施工队长”,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职责分工和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在县委领导下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按时产生监察委员会、任命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保障试点依法推进。县委政法委要把好政治方向,指导政法各单位建立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机制,协调解决监察委员会与政法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衔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和重大案件依法办理。县检察院要结合职能划转的改革要求,配合做好人员转隶、资产、线索移交等相关改革工作。县委编办要指导和配合涉改部门摸清编制底数,提出政法专项编制划转建议,做好县监察委员会和县检察院的编制、职数、职能调整等配套工作。县委组织部要会同纪委,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人选提名考察,配合县人大依法做好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选举任命。公安、法院、司法和财政、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要支持配合好改革试点相关工作。(黄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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