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环环相连”扣紧压实“两个责任”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2-07 17:10:28

编辑:嵩明—王瑞华

今年以来,嵩明县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盯紧“两个责任”落实,环环相扣,持续发力,切实做到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步步深入、善作善成。

突出压力传递,校准责任“坐标”。年初,协助县委印发实施《嵩明县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分解为7类12项,逐一明确牵头县领导、责任单位、目标要求和序时进度,确保责任传递全覆盖。年初分三类与全县55家责任单位签订了《嵩明县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定期不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对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明确工作要求,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落实。

健全落实体系,拧紧责任“螺丝”。县委主要领导定期不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县纪委对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明确工作要求,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落实。进一步修订完善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体系,并向全县各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印发纪实手册和纪实本,对55家责任制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了半年和年终检查考核。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分别与29名县级领导谈话及22名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不断强化对同级党委和各级党组织的监督,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

构建挂联机制,编织责任“网络”。建立县纪委派出纪工委挂联督导“两个责任”落实工作制度,成立4个督导组,围绕“两个责任”落实12项具体内容,通过工作例会、走访调研、报告反馈、责任台账、工作约谈等形式,督促执行、督导推进、督查整改,保障、服务和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今年以来,累计开展督导活动30余次,征求各类意见建议28条,查纠问题25个。

践行“四种形态”,添加责任“砝码”。深化“责任追究年”活动,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到问责工作中,督促指导基层按程序审批、按规范开展党内问责,针对上级纪委季度通报的问题,分析原因,查遗补漏,自我加压,力促问责数量、质量双提升。今年以来,先后问责党组织1个,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履职不力的3名科级领导进行通报问责,对非法占用土地行为处置中制止、查处不力,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的5名相关责任人给予了相应问责处理,通报问责5人,诫勉问责1人,通报批评问责5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个。(袁燕辉 张普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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