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严格控制和规范年终检查考核促风清气正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2-07 16:01:01
编辑:富民—沈鸿雁
为有效遏制年终到基层检查考核过多现象,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近日,富民县委、县政府两办联合发出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年终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提出“四严格”进一步规范年终检查考核工作,打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改进作风,严格规范年终检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按照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促进工作的要求,坚持精简高效、规范管理、控制数量、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严格控制和规范检查考核活动。通过严格控制,精简整合,提高检查考核活动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努力实现检查考核项目大幅减少,真正发挥考核作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促进检查考核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统一要求,严格控制检查考核。明确县级年终考核工作原则上在县目标管理督查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进行,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到基层开展年终检查考核活动。县级部门和单位到基层进行年终现场认定的,须于2017年12月15日前完成。因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确需在全县开展的年终检查考核活动,可以合并的坚决整合,并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注重实效,严格检查考核方式。要求改变以往单一的检查方式,结合工作性质,探索多途径检查考核方式,对工作落实情况、进度进行督促检查。改变检查考核大多数集中于年底的现状,建立错时检查考核机制,有计划地开展检查考核活动,使检查考核活动在时间分布上更加合理、更加科学,注重考核实效。必要的检查考核不得增加基层单位的负担,不得要求基层单位主要领导陪同,不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
加强监督,严格检查考核纪律。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检查考核工作纪律,县纪委、县委县政府目督办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特别是擅自组织实施检查考核活动的,一经发现调查属实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处理,并在全县通报。以严明的工作纪律确保年终检查考核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效。(陈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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