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实行三张“清单”管理锤炼执纪尖兵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2-06 16:36:18

编辑:嵩明—王瑞华

嵩明县纪委创新纪检监察干部监管方式,着眼规范化、绩效化、严格化,以“工作清单”、“考核清单”、“评议清单”管理模式,大力提升纪检干部能力和素养,打造执纪尖兵。

“工作清单”确保工作科学化。采取“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立项清单”方式,全面落实清单管理制工作。2017年县纪委科学制定工作重点清单85个,清单由机关各室按照总体年度目标任务,结合年度目标任务、中心工作和突击性工作安排自行确定,采取条目式,明确每月计划开展的工作和预期效果,并将具体内容、具体目标、工作推进进度和完成时限等细化。每周要求每个委室根据自己工作合理安排一周计划,同时如实简要记录每天工作内容及进展或结果。通过推行“清单制”,既强化了工作前瞻性和预见性,解决好工作谁来抓、抓什么及完成时限问题,又便于过程监督,更促进了干部履职尽责。1至11月已写成工作重点清单80个,完成计划数94.12%,目前有5个工作重点清单正在推进和完成中。

“考核清单”推动工作上台阶。2017年修改完善了1个《年度委局机关各室、各纪检监察工作室目标绩效总考核办法》和信息、宣传、执纪审查等5个单项考核办法,6个考核办法细化为年度考核清单,对机关干部的工作能力和综合表现进行全方位量化考核。设置专项工作加分,鼓励机关干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各室工作考核办法重点是考核各室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室评先评优依据,并计入本室干部个人考核得分,注重增强团队意识。考核清单量化,促进了委局相互配合,相互推动,有助于个体与集体同步推进。1至11月全委局机关有8个委室已完成了全年的计划任务数,有25名同志超额完成了信息、宣传等工作,有14名同志因工作完成质量较好,被评为嵩明县纪委“标兵”。

“评议清单”促进干部更担当。结合“两学一做”,围绕德、勤、能、绩、廉,从日常学习、工作纪律、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评议活动,明确评议标准及分值。年终把“清单制”完成情况作为评议的重要指标,根据“清单制”落实情况,对照考核办法逐项打分,结合全年评议情况,最终评定每名纪检干部的年终考核得分。考核结果与干部岗位调整、选拔任用等结合起来,对当年考核得分靠前、工作实绩明显的干部,在培养推荐、提拔使用、岗位调整等方面优先考虑。被确定为末位人员的,将由分管领导对其实行诫勉谈话,当年不得参与评先评优,有效形成机关内部风清气劲、你追我赶、乐于奉献的良好工作环境,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效能。目前,2017年的评议清单工作正按计划进行。(毛丽凯  张普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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