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三举措”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2-06 15:45:17
编辑:嵩明—王瑞华
连日来,嵩明县纪委在“学习、宣传、落实”下功夫,深入贯彻学习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懂弄通做实十九大精神。
“以上率下”在学习上下功夫。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当下学习的第一堂党课和第一堂政治必修课。通过召开常委会议、领导干部大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多举措多方式传达学习并深入贯彻,积极开展专题研讨,确保十九大精神在纪检监察干部职工中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带头认真学习思考,更要深入基层宣讲贯彻;不仅要坚持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更要联系实际、深入思考学,全面把握十九大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
“点面结合”在宣传上下功夫。督促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带头宣讲、带头宣传、带头上党课做辅导,认真研究制定宣讲方案,深入乡镇、村(社区)宣讲十九大精神。依托中国嵩明网、“嵩清泽明”微信平台、“悦读嵩明”微信客户端及嵩明县政务网等互联网平台进行宣传教育,创造学习氛围,进一步提高学习质效。加强与上级纪委及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等单位及部门的沟通协作,注重把学习贯彻和干部培训相结合。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开展纪检干部轮训。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解读辅导,将学习贯穿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
“研行结合 ”在落实上下功夫。围绕十九大报告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新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制定调研课题,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提炼经验,把调研成果转化为有价值、有指导意义的思路举措。明确职责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坚持知使命、知形势、知责任。在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按照任务表、时间表、路线图开展工作。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钉钉子”精神扎实抓好十九大精神落地生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李慧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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