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绷紧监督弦 唱响廉洁歌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2-06 15:26:44
编辑:嵩明—王瑞华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要求,忠诚履职,聚焦关键少数、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检查,用严明的纪律使党员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聚焦关键领域,发挥震慑效应。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对稳增长促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脱贫攻坚、五网建设、防汛、花博会、环境保护、牛栏江周边水环境提升综合整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小金库”问题整治、“六个严禁”集中整治、“吃空饷”整治活动等20多项中心工作开展有计划、针对性的集中专项纪律检查60余次,检查围绕责任落实、政策落地、任务完成、干部作风等内容开列清单,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检查标准,共发现142个问题,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整改通知书、督办通知等60余份,开展提醒谈话20人次,纠错诫勉谈话24人次,问责3人,充分发挥了警示震慑的作用。
盯住关键少数,强化责任担当。制定印发了《嵩明县党政正职监督办法(试行)》,明确党政正职“六个不直接分管”、实行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和党政正职末未表态等8条监督的主要内容和12条监督的主要制度,健全完善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修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体系,牢牢牵住主体责任的“牛鼻子”,将监督检查、谈话约谈与责任落实紧密结合起来,2017年以来开展县纪委书记同29名县级领导谈话、县纪委主要负责人与22名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24名下级纪检组织负责人向上级纪委汇报同级党组织廉洁自律情况等工作, 并对责任制落实存在问题较多的7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不断创新监督约谈工作方式,促使“关键少数”尤其是党政正职强化担当意识,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从政。
抓好日常监督,促进作风转变。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在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端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设路线的方式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部职工的在岗情况及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突击抽查,对迟到早退、上班时间网购、聊天、炒股、看电影等行为严肃查处,露头就打,推动党员干部作风实实在在的转变。
找准苗头问题,巩固执纪成效。先后制定《嵩明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嵩明县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暂行实施办法》《嵩明县纪律检查机关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认真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截止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7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38人次,占81.2%;第二种形态17人次,占10%;第三种形态15人次,占8.8%;第四种形态0人次,实现了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巩固了执纪成效。 (段晓波 杨艳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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