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开展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 有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来源于:宜良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2-05 15:09:44

编辑:宜良—石雪萍

11月27日至12月1日,宜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专题部署,明确责任。11月21日,召开宜良县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检查考核动员会。县委书记应亥宗到会作动员讲话,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景碧昆通报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会后,对考核组组长、成员和联络员进行了集中培训;成立了9个由县委常委带队、县纪委派出纪工委书记和县纪委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考核组,明确考核组职责和任务,对年初与县委签订《宜良县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的67家责任单位进行检查考核。

规范考核程序,严格考核。考核采取“听、测、查、评”的方式进行。一是听取汇报。召开被考核单位干部职工会议,单位主要领导代表班子汇报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本人述责述廉。其余领导干部提交书面述责述廉报告。二是民主测评。参会人员在会议现场填写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测评表,对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党政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进行评价。三是查阅台账。考核组在听取情况汇报的基础上,根据年初签订的《宜良县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具体责任内容,重点查阅各责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相关工作台帐资料。四是考评量化打分。根据《宜良县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分标准》逐项查阅各责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相关工作台帐资料并进行量化打分。

运用考核结果,综合评定。根据对责任单位的检查考核和综合得分情况,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分别评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检查考核的结果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汇报,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计入综合目标考核。对评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责任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按照检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追究相应责任,限期整改。对在检查考核中发现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不履职的,实行责任追究,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正向激励,全面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石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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