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精准”模式实现“巡察”效果最大化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2-04 16:00:20

编辑:嵩明—王瑞华

嵩明县委巡察办积极作为,聚焦巡察主业,打造“精心组织、精准预判、精密排查、精准破题”的“精准”模式,切实提升巡察工作实效。

精心组织,做到准备充分。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审计、检察等单位,择优选拔部分业务骨干充实完善了我县巡察人才库,已储备各类专业人才70余人。先后开设3期巡察工作培训班,对巡察人员进行菜单式集中培训。制定巡察组工作规则、工作人员守则、保密规定、问题线索处置等制度,建立巡察办周例会和巡察工作联席会机制,制作巡察工作流程图,对巡察工作职责定位、程序步骤、责任追究等进行明确规定。

精准预判,做到有的放矢。巡察中听取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工作汇报,发放调查问卷,采取“听”“测”“谈”“阅”“访”等综合巡察方式,从多维度进行全面接触、系统了解被巡察单位的工作职能和权力运行特点,找出廉政风险点。结合观察单位整体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和工作环境及取得的工作成绩等,对被巡察单位形成初步综合性认识和评价,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巡察工作方案,确保巡察工作不走弯路,提高质效。

精密排查,做到准确梳理。从谈心谈话中查找问题线索。巡察组结合初步掌握的问题,抓住重点人和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谈话提纲。在谈话环节,巡察组注重将群众关注的“脱贫攻坚”“低保户”等热点问题列为重点谈话内容。按照领导班子必谈、中层以上干部必谈、下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必谈的“三必谈”原则,广泛开展谈话;巡察组根据已发现的被巡察对象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和一般性问题,走村入户,随机走访部分村民代表和普通群众,详细了解有关情况,达到了精准发现问题和宣传巡察的双重效果。累计开展个别谈话600余人次,发放调查问卷1000余份,走访被巡察单位下属站所40余个,受理信访举报30余件。

精确破题,做到查改到位。建立“两个清单”,即问题线索清单、问题整改清单。压实整改责任,坚持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建立问题线索清单,进行分类“建账”处置。建立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逐条细化量化反馈,明确责任领导、整改任务、整改时限及要求。对慢整改、整改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对单位主要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严肃追责,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形成震慑效应。(张普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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