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于:呈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12-04 14:25:24

编辑:呈贡—郭春华

呈贡区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市纪委的部署,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严肃查处,进一步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日前,呈贡区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呈贡区水务局原副局长黄世健酒后驾驶公车肇事问题。2015年9月14日20时20分许,黄世健饮酒后驾驶公车与他人车辆发生碰擦,呈贡区人民法院判决黄世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宣判后,黄世健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16年5月31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黄世健受到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

呈贡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主任杨昊明违规发放慰问金和领取电话补贴的问题。2014年9月,杨昊明安排单位财务人员以人均300元至800元不同档次,违规向检测中心24名职工发放中秋慰问金13800元;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杨昊明在检测中心违规领取电话补贴4516.99元。杨昊明收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2起违纪问题的处理,充分体现了呈贡区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坚决态度和坚定决心,用铁的纪律整治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高度警醒,从以上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意义,不折不扣执行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的进一步好转。(呈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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