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区委常委带队检查考核 63家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
来源于:东川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11-30 16:41:40
编辑:东川—陈品红
近日,东川区成立由区委常委带队的6个考核组,对年初与区委签订《东川区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的6镇(街道)、57家区属单位进行检查考核。考核采取“听、评、谈、查、访”的方式进行。
听取汇报。召开被考核单位干部职工会议,单位主要领导代表班子汇报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本人述责述廉。其余领导干部提交书面述责述廉报告。
民主测评。参加汇报会议的人员包括全体机关干部职工、站所负责人和其他中层干部、部分村(社区)主要负责人、部分群众代表和企业代表、辖区内部分“两代表一委员”等。参会人员在会议现场填写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测评表,对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党政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进行评价。
个别谈话。主要了解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及领导干部德才素质、遵规守纪情况。谈话对象包括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干部、下级单位和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和其他熟悉了解情况的人员。镇(街道)要有一定数量的村(社区)干部和群众代表。
查阅台账。考核组在听取情况汇报基础上,根据检查考核主要内容和年初签订的《东川区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具体责任内容,重点查阅各责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相关工作台帐资料,按照《东川区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中的检查考核标准逐项进行量化打分;台帐以电子文件为主,纸质文件为辅,凡属涉密的一律提供纸质资料。
走访核实。通过实地走访、专项调查、现场检查等方法,延伸查访1—2个村(社区)或1—2个下属二级单位,了解核实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为体现考核检查公平公正,考核过程中要求考核组及其成员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评分标准打分,坚决杜绝“人情分”、“关系分”和“印象分”。在考核工作中,考核人员必须遵守考核纪律,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或反映情况;不准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不准泄漏考核秘密;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不准搞非组织活动;不准设置障碍、干扰或妨碍考核工作;不准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情况;不准对反映问题的人进行打击报复。违反纪律规定、考核失真失实的,考核结果无效,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杨红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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