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安排部署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1-30 14:41:47
编辑:石林—陈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确保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11月29日,石林县召开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动员会,对考核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会后,石林县将组成11个检查考核组,对全县61个责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
动员会现场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觉悟,充分认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高效有序地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要严字当头、真检实考,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要认真对待、严肃整改,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成果的延伸运用;以检查为契机、以考核为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会议要求,要着重检查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以及作风建设、责任追究、日常管理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要重点检查落实“1+7”制度、“不作为、乱作为”集中整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深化“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小金库”问题整治、稳增长、脱贫攻坚、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生态环境保护、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纪实制度等情况。在考核过程中,各检查考核组将听取党委(党工委、党组)的工作汇报和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述责述廉,审阅班子其他成员的书面述责述廉报告,组织参会人员对党政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以及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会议强调,要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业绩评定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对“一岗双责”履行到位、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反映好的干部,将给予表扬;对没有认真履职、干部群众反映比较差,以及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将限期督促整改;对发现存在严重违纪问题的,将认真梳理研究,按照干管权限进行处理;对检查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将对其主要负责人开展诫勉谈话,由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跟踪督促整改,并进行复查验收。(黄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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