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四廉”模式打好任前廉洁“预防针”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1-28 09:29:02

编辑:嵩明—王瑞华

今年以来,嵩明县以“四廉”为载体,对新任职科级领导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以考学廉,即任前党纪法规廉政考试促主动学廉。建立以党章党纪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廉考题库,在内网嵩明政务网普发,会同县委组织部组织拟提拔和交流的领导干部考试。考试不合格可在公示期间再补考一次,对考试不合格后拒绝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以及无故缺考的,暂缓提拔使用。将党纪党规考试与选拔任用直接挂钩,营造主动学廉、提前学廉的良好氛围。 

以谈话廉,即任前廉政谈话促履责担当。县纪委书记重点围绕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一岗双责”、廉政风险等内容,对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和重要岗位个别谈话,督促新任职领导干部把组织的信任转化为责任和动力,从严要求自己,强化党的观念,激发担当精神,履职尽责。任前集体廉政谈话会前组织观看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警示教育片,会上部分新任职领导干部谈心得体会、作表态发言。 

以诺促廉,即晒廉政承诺书促廉洁自律。拟提拔重用领导干部签订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承诺书一式两份,经审核后,一份由领导干部本人留存,一份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同时要求新任职领导干部单位对廉政承诺书进行公示,方便组织和群众监督,形成压力促使领导干部履行承诺。 

建档监廉,即建立廉政档案描绘廉洁“画像”。通过个人填写和组织梳理,建立涵盖新任职领导干部个人信息、奖惩情况、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有关廉政情况报告、信访举报、违纪处理、追责问责情况等内容的廉政档案,作为干部考核、评优评先、提拔使用、政治巡察的重要参考。一人一档,并建有电子档案,由专人维护。采取首次定期填报和有变动随时报告等方式,对廉政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描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画像”。(张普波 毛丽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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