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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成立首个“乡贤会”传承好家风好家训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1-24 15:27:24

编辑:富民—沈鸿雁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良好家风家训,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近日,富民县首个“乡贤会”正式落户东村镇乐在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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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贤会”现场

东村镇乐在村委会自古以来就乡贤文化底蕴深厚,很多品德高尚、垂范乡邻的能人志士用他们的嘉言懿行推动着乐在的发展,形成了“崇德向善,见贤思齐,乡土情怀,泽被乡里,温暖故土”的乐在乡贤文化。一辈又一辈的乐在子弟努力奋斗,积极进取,吸引着无数乡贤志士们无私奉献,造福桑梓,推动乡风文明、邻里团结、农村和谐发展。

“乡贤”一词始于东汉,是当时国家对有作为的官员,有崇高威望、为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社会贤达予以表彰的荣誉称号,如今,人们把那些德高望重的退休还乡官员、耕读故土的贤人志士、农村的优秀基层干部、家乡的道德模范和热爱家乡、反哺桑梓的先进人物、精英人物称之为“新乡贤”。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 

“乡贤会”成立当天,50名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并具有示范带头作用的各行业代表,经村民推荐、村民小组审议、村“两委”审核后成为会员,会议还选举了17名“乡贤”理事。“乡贤会”将充分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谐之花,通过广泛开展制定村规民约、征集家风家训、“寻找身边好人”等活动,号召村民崇德向善,泽被乡里,大力推广和传播乡贤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秦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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