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今年来通过巡察发现15家单位“面上问题”276个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1-23 16:10:12

编辑:寻甸—李秋仙

今年以来,寻甸县纪委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巡察工作制度化、专业化、全覆盖,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不断提高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健全巡察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在全市率先出台《巡察组联络谈话制度》《巡察整改回访制度》《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制度》等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出台《关于建立县委巡察人才库的意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从严考察、抽调政治素质过硬、责任心强、业务能力扎实的干部。在全县范围内对后备年轻干部、专业技术人才大起底,不断优化队伍结构。目前共在全县范围内遴选入库95人,其中包含党建、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程建设等专业技术人才45人。同时,坚持“一轮一组建”“一次一授权”,根据任务配齐巡察队伍。今年来派出巡察组14个组次,抽调60人次。强化对巡察干部的组织管理,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出台《关于县委巡察组改进作风规定》等4项制度,督促巡察人员一一签订《巡察纪律承诺书》。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办定期与巡察干部开展交心谈心工作,督促其切实牢记巡察使命,坚守原则,自觉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今年来,先后进行了20个批次187人次的交心谈心,提升巡察队伍凝聚力与战斗力。

突出巡察重点,精准发现问题。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致力于发现和推动解决基层党组织领导弱化,滥用执法权、审批权和监督权,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以“六项纪律”为尺子,紧盯“三大问题”,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等,深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从严从实开展巡察。同时,灵活运用交叉巡察、专项巡察、延伸巡察等方式,积极打破“地头小”“人头熟”的藩篱。今年共组织开展巡察工作3轮,对12个县直单位和12个乡镇开展巡察,巡察组共张贴巡察公告161份,先后开通值班电话14部次,共设置意见箱77个,共发放《问卷调查表》940份,收回925份,收回率为98.4 %,开展个别谈话721人次。共发现15家单位“面上问题”276个,发现并移交个人问题线索55个,其中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个。

紧盯问题整改,深化成果运用。切实以“钉子回脚”的精神推动整改落实,突出“关键少数”,盯住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不放,督促其切实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巡察组反馈意见,建立健全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不折不扣推进整改工作,不让巡察流于形式。坚持“回头看”、杀“回马枪”,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久拖不决的严肃追责、严厉问责。建立整改落实情况、移交事项办理情况专项台账,提出明确整改要求,适时进行跟踪了解和督察督办,做到交账清、对账准、销账明。今年来,通过巡察追责问责13人,党纪立案3件4人。提出意见建议159条,对被巡察党组织提出整改问题276个,被巡察党组织制定整改措施299条,完善制度98项,清退收回资金137.467万元。(李秋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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