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1-10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91件

来源于:宜良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1-22 17:25:31

编辑:宜良—石雪萍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宜良县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在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下功夫。今年1-10月共处置问题线索91件,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53件57人;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党政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8件13人;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党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10件12人;运用“第四种形态”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6人。 

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在常规来信、来电、来访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五级联动”、“四级联动”监督平台和县纪委举报信箱等作用,主动发现问题线索,拓宽线索来源。

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建立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工作制度,对受理的信访举报件坚持“零暂存”。同时,加强对转办信访件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有举报必查,有违纪必究,防止“小隐患”演变成“大问题”。

定期开展情况分析。通过定期召开室务会及问题线索集体排查等方式,处理好“小隐患”与“大问题”、“破纪”与“破法”的关系,对于反映党员干部一般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函询,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反映党员干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予以警示,让问题早发现早处理,让违纪行为及时刹车。(石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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