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7200元 所长被党内警告 ——昆明市西山区碧鸡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赵义违纪问题剖析
来源于:西山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11-22 17:03:16
编辑:西山—辛玲
福利,想给职工多点,用品,想多添置点,有“想法”,但又嫌“麻烦”。昆明市西山区碧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赵义想了一个自认为简单,又觉得有点不妥的办法——多开发票,虽然碧鸡市场监督管理所退还虚开额外7200元的资金,但赵义为此也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7月,群众举报称碧鸡市场监管所所长赵义在搬迁办公地点过程中,虚开发票,套取国家财政资金7200元,由碧鸡市场监管所内勤保管。
不影响正常工作,选择搬家公司,缩短搬迁时间,原本没有错,然而,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碧鸡市场监管所支付2000元后,赵义对搬家公司提出,开发票时,多开7000元,搬家公司收取200元“税费”后,开具了一张金额为9200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赵义拿到发票,安排碧鸡市场监管所内勤人员,到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报销。
应该说,当前各级单位都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发票报销要经过会计、出纳,还要有经手人、证明人、领导审批,如果这些人中有一个能够较真,有一个能不畏权势,有一个能够认真履行财务制度,那么,报销费明显高于市场价的问题就很容易被发现。
作为一名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从单位正常开支中虚开发票金额,为何赵义“成功”了?
赵义虽然是一名副科级干部,但也是市场监管所的“一把手”,明知虚开发票不妥当,可仍搭了顺风车,而具体办事的内勤人员也不敢质疑领导,又想着反正是为所里谋个方便,所以也不在意。
据了解,“报销腐败”往往是在领导授意安排下, 财会人员参与造假,多数单位的会计见到报销凭据、简单审核金额之后就给报销, 这暴露出腐败官员贪婪的同时,也暴露了单位财务制度对“一把手”形同虚设,单位的钱如同“一把手”自己的钱,想咋花就咋花,监督严重缺失。
多出的钱,赵义怎么花?
“当时,我也没有多想,主观上想办好食堂,多给职工些福利,怕到局里要钱手续麻烦,所以趁搬家之际虚开发票报销,为添置些食堂用品做准备。”赵义惭愧地对调查人员说,“现在仔细想想吓出一身冷汗,这个行为非常严重,如果不是组织上及时发现,并纠正自己的错误,也许下一次就不是党纪处分这么简单,今后一定引以为戒,绝不能像从前那样,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也不能打着为集体着想的名义,来为自己的行为辩解。”
赵义尝到小甜头,若没有被及时发现,以后将一发不可收拾。梳理各地纪委公开通报发现,近年来虚开发票问题不胜枚举,是一个突出腐败现象,不仅涉及面广,而且名目多,其操作手法多种多样,具有普遍性。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让中央八项规定在基层落地生根。据了解,违规报销用途大致分为两类,一种是成为单位“小金库”, 用于解决公务接待中的超支、超标等不合理费用,或是津补贴等单位集体福利;另一种则成为少数干部个人生活消费的“提款机”,报销内容无所不包,生活几乎“零成本”。以前曾出现过一个“报销书记”朱家臣,通过报销手段索贿达400多万元,这是赤裸裸的“报销腐败”。
从赵义案例来看,“一把手”不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下级怕监督,又不敢监督,任其发展,上行下效,将成大贪、窝案。
心中有戒,则不逾矩;心中无戒,则必逾矩。
党员干部如果不把纪律和规矩当回事,就会触及纪律“红线”,顶风违纪也就在所难免。要知道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真正做到公私分明,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千万不要为了多报销而把自己也“报销”了。(王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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