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四步诊疗法”严查“微腐败”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1-21 14:41:18

编辑:嵩明—王瑞华

近年来,嵩明县深入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体检式”排查问题线索、“会诊式”精准研判,“处方式”对症下药,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7年以来,共受理办结社会保障、扶贫救灾救济、惠民政策落实等扶贫领域信访举报8件,查处“小官大贪”、侵占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4个,给予党纪处分4人,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提升群众满意度。

“体检式”排查。畅通举报渠道,利用网络、信件、电话等途径受理群众各类诉求,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统一管理,集中登记,及时移交、处理。对"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出租、扶贫等易发生"微腐败"的领域进行重点摸排,加强与财政、民政、扶贫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强化监督检查,着力发现虚报冒领、挤占滞留、贪污挪用、截留私分等违纪问题线索。充分发挥巡察“探头”作用,抓实抓真问题。截止目前嵩明县已经完成了3轮巡察,共发现问题118个。

“会诊式”研判。对可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集中盘点、分类统计,梳理出“微腐败”问题清单。借力执纪审查问题台账和执纪监督问题台账进行分析,找准病因,抓住症结,建立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机制,根据案情灵活选用处置方式,集思广益,提升问题线索处置的质量。

“处方式”处置。要求问题线索承办部门在充分掌握问题线索反映内容、性质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制定针对性处置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做到“一案一处方”, 对基层“微腐败”实行“精准打击”。对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信访突出问题,尤其是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由委局班子成员包案督办,以上率下,压实责任,化解矛盾。据统计,2017年以来已包案化解10余个“微腐败”问题线索。

“猛药式”去疴。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快查快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做到不推拖、不留情、不手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用活本地纪律审查案件,通过专题集中通报、个案典型通报等相结合的方式,点名道姓通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段晓波 杨艳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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