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狠抓三个关键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廉洁关”
来源于:东川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11-20 15:05:51
编辑:东川—陈品红
近年来,东川区深入贯彻落实有关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严把动议、考察、廉政审查三个关键环节,不断规范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流程,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严把动议关,落实党管干部原则。根据全区干部总体情况、班子运行状况和领导班子建设需要,组织部门提出《关于干部调整动议事项的报告》,结合实际需要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组织部门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领导班子进行分析研判,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组织召开由区委书记、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和区委组织部部长参加的“五人小组”会议,就初步建议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形成工作方案。
严把考察关,扩大考察范围。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考察时选派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党性强、实践经验丰富、公道正派、熟悉干部考察工作的同志组成干部考察组。严格实行考察预告制度,倾向基层,注重实绩,突出干部德的考察,增加任前考察深度,加大对延伸考察、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考察方式的运用,突出党委在选人用人上的主体责任。注重工作外八小时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形成的考察材料要求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地反映被考察人的情况,考察组成员要在考察材料上签字,由考察组长和分管副部长分级负责、严格把关。坚持干部档案“凡提必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切实考实考准干部,不断完善和改进选人用人机制。
严把廉政审查关,严格责任追究。坚持廉政意见“凡提必审”,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区纪委对相关部门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由区纪委相关部门围绕信访举报、诫勉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问责、立案、受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联合会审,在规定时限内,做到层层签字盖章,逐级审核,层层把关,确保对审查对象廉洁情况准确回复。同时,严把责任追究关,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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