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 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巡察党纪立案3件4人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1-18 09:54:38

编辑:寻甸—李秋仙

今年以来,寻甸县纪委坚持问题导向,用好巡察“利剑”,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同时扫除不良作风,助推作风建设常态化,通过巡察追责问责13人,党纪立案3件4人。

打造巡察铁军。建立健全巡察干部选配制度,严把入口关。出台《关于建立县委巡察人才库的意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从严考察、抽调政治素质过硬、责任心强、业务能力扎实的干部。在全县范围内对后备年轻干部、专业技术人才大起底,不断优化队伍结构。目前共在全县范围内遴选入库95人,其中包含党建、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程建设等专业技术人才45人。同时,坚持“一轮一组建”“一次一授权”,根据任务配齐巡察队伍。今年来派出巡察组14个组次,抽调60人次。强化对巡察干部的组织管理,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出台《关于县委巡察组改进作风规定》等4项制度,督促巡察人员一一签订《巡察纪律承诺书》。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办定期与巡察干部开展交心谈心工作,督促其切实牢记巡察使命,坚守原则,自觉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今年来,先后进行了20个批次187人次的交心谈心,提升巡察队伍凝聚力与战斗力。

强化全面体检。区别被巡察单位的性质和行业特征,将村(社区)“两委”监管、集体“三资”管理、惠农政策落实等列为巡察重点,收集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平台的信访举报,连同巡察组受理的所有来访来电来信反映信访问题,进行登记造册,形成“信访登记清单”。切实以“钉子回脚”的精神推动整改落实,突出“关键少数”,盯住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不放,督促其切实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巡察组反馈意见,建立健全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不折不扣推进整改工作,不让巡察流于形式。今年,共组织开展巡察工作3轮,对12个县直单位和12个乡镇开展巡察,巡察组共张贴巡察公告161份,先后开通值班电话14部次,共设置意见箱77个,共发放《问卷调查表》940份,收回 925份,收回率为98.4 %,开展个别谈话721人次。

搞好精准识别。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致力于发现和推动解决基层党组织领导弱化、滥用职权、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等,深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从严从实开展巡察。同时,灵活运用交叉巡察、专项巡察、延伸巡察等方式,积极打破“地头小”“人头熟”的藩篱。将农林、民政、交通、水利等重要岗位领导列为巡察重点对象,提出具体措施,确保巡察不空,监督精准。建立整改落实情况、移交事项办理情况专项台账,提出明确整改要求,适时进行跟踪了解和督察督办,做到交账清、对账准、销账明。今年来,共发现15家单位“面上问题”276个,发现并移交个人问题线索55个,其中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个。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159条,对被巡察党组织提出整改问题276个,被巡察党组织制定整改措施299条,完善制度98项,清退收回资金137.467万元。

形成持续震慑。加大巡察反馈和整改落实公开力度,将被巡察单位领导在“两个责任”“一岗双责”“三重一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记录到“整改反馈清单”。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立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同时实施跟踪督办,“挂牌销号”,督促被巡察地方和单位主动认领责任,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梳理和处置,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久拖不决的严肃追责、严厉问责,把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努力开创各项事业新局面。今年来,组建4个专项巡察组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以全县69个贫困村和6个贫困乡镇为重点,兼顾非贫困村和非贫困乡镇,对全县132个村(社区)及12个乡镇(街道)、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实现专项巡察全覆盖,切实加强扶贫领域的监督力度,通过巡察追责问责13人,党纪立案3件4人。(李秋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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