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四心”工作法做好案件审理工作
来源于:呈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11-17 15:55:56
编辑:呈贡—郭春华
呈贡区纪委严格依纪依法审理违纪案件,保证案件审理工作的规范化,通过“四心”工作法提升案件审理水平。
用心学习,提升审理水平。呈贡区纪委审理人员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高度来深刻认识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审理工作的责任感。通过以会代训、业务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学深学透,不断提高案件审理的水平,使审理工作真正发挥好“三口”作用,即纪委常委会和书记办公会讨论案件的前置关口,制作和下达处分文书的出口,督促执纪到位、反映执纪水平的窗口。
细心审查,精益求精。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办案方针,耐心、细致地审理,确保案件质量。做好程序和手续的审核,对受理的案件,严格办案程序和手续,认真审核信访、初核、立案等阶段程序的合法性及手续完备情况,严格执行初步审理意见与被审核人见面、审理谈话等制度;做好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审核,坚持检审分离,发挥相互监督制约的作用。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适时与办案部门沟通,必要时进行调查核实或补证,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公心办案,以纪律为尺。审理人员坚持“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的实事求是精神,时刻保持公正的立场,不偏不倚的提出审理意见,秉着“公正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情、敢于碰硬”的职业态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审理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自觉抵制利益的诱惑,排除人情的干扰,防止权力的滥用,警惕丑恶的侵蚀、顶住情势的压力,用纪律这把尺子恰当量纪,真正做到公心、公平、公正的审理案件。
诚心帮教,实现“三个效果”。切实保障违纪人员正当的申辩权利,心平气和地做思想工作,坦诚交换意见,深刻认识所犯错误,真正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切实保障违纪人员申诉的正当权利,完善党纪申诉“首诉必办”、首诉案件限期办理等制度。处分完结后,通过案件跟踪回访,检查处分执行情况和涉案款物的追缴,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积极开展回访帮教活动,调动违纪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使他们更好地为地方服务,发挥案件查办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赵萍)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