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四个工程”夯实纪检干部“打铁”本领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1-16 15:26:44

编辑:富民—沈鸿雁

近年来,结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赋予纪检机关3大任务5项经常性工作和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富民县实施“四个工程”为纪检干部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接受新任务新挑战夯实“打铁”本领。

“素质工程”强政治站位。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上合格,思想上过得硬。建立周五政治学习制度,通过“集中学 自学 主题日活动”方式,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今年来,组织集中学习14次、党员主题日8次。结合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开展争做“四个合格”等专题大讨论,畅谈对党章党规、十九大精神和“四个合格”的学习体会,深刻分析工作和生活中自身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利用“指尖微课堂”及时向纪检监察干部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党纪党规和纪检业务知识,县纪委“两微”平台共编发信息454条,促使纪检干部全面提升监督执纪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素质工程”强基固本,补足纪检监察干部理想信念“精神之钙”。

“担当工程”提振精气神。健全制度明规守纪,建立班子领导分工协作制度、派出纪工委与机关各室工作协作机制,健全《县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试行)》《县纪委书记专题会议工作规则(试行)》《关于信访举报事项分级受理和党政纪案件分级立案的规定(试行)》等15项工作规范性制度,明确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担责的标准、底线和红线。细化责任强担当,每年初,将市纪委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决策部署分解到科室,细化到人,做到各级有目标、人人有任务。严格考核重落实,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办法》,每年对纪检监察干部德、能、勤、廉实行“月查、季考、年评”,考核结果与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奖挂钩,有效惩治“慵懒散”,提振“精气神”,强化工作责任目标落实到位。

“能力工程”塑业务操手。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实施意见》,通过“内培 外引 送学”方式,强化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建立“周学习、月小结、季汇报”制度,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规党纪,力求做到学深学透,指导监督执纪全过程。建立纪检监察轮训制度,对新进入或“缺项”干部进行为期3个月的轮训,塑造既能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又能独立开展党政纪监督、问题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的纪检监察业务能手,近年来共轮训纪检干部30余名。邀请省、市纪委领导开展综合业务培训3次300余人,县纪委业务科室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15次,开展执纪审查专题培训27次。对基层纪委(纪检组)纪律审查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县纪委及时上门指导、全程跟踪协助,有效提升基层纪委(纪检组)监督执纪能力。

 “监管工程”建可靠队伍。先后制定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纪检干部请销假管理规定》《禁止纪检干部午间饮酒的规定》《纪检监察干部仪容仪表规范》《关于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请休假及外出报备相关事宜的通知》等10余项管理规定,明确标准要求,划清纪律“底线”。组织纪检干部观看《打铁还需自身硬》《老百姓是天》《绝不饶恕》等廉政教育警示片,筑牢思想“防线”。注重日常监督管理,严格审核机关50余名纪检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严格落实纪检干部去向报告和报备制度,县纪委领导和干部监督室定期不定期对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进行抽查和明察暗访,严查上下班工作纪律、工作状态、工作作风、工作效率。今年以来共开展明察暗访10次,形成日常监督管理新常态,有效防止“灯下黑”。(杨翠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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