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三措并举做实做细回访教育工作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11-15 15:06:27

编辑:晋宁—张亚云

为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跟踪管理,更好实现纪律审查工作的政治社会效果,晋宁区纪委认真贯彻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三措并举做好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今年来,对7名受处分人员进行了回访教育,回访率达100%,其中按期解除3名工作人员行政处分,恢复1名受留党察看处分人员党员权利。

严格工作程序,确保手续完备。在开展回访工作中,严格参照执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制度》,制定回访计划,细化每个程序,提前将回访人员、时间、地点和方式告知被回访人,认真做好回访教育情况记录与相关存档工作。指导被回访人及所在单位实事求是填写《回访教育登记表》,同时对处分决定执行存在的问题主动与组织、人事部门协调沟通,协商处理。

立足实际问题,积极排忧解难。在开展回访工作中,亲自到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实地回访,与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同事及其本人进行了解,从各个角度了解分析受处分人员思想、工作状况及生活方面的情况,获知受处分后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合理的要求及其工作、生活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积极与其所在单位协调我解决,让受处分人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怀,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自觉约束个人行为。

注重宣传教育,保障党员权利。在开展回访工作中,主要采取当面谈话的方式进行,谈话过程中向受处分人员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宣传党纪法规政策,体现回访再教育的效能,认真听取受处分人认识错误的态度、改正错误的情况、消除不良情绪的情况,全面掌握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同事对受处分人员的评价。对在受处分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确有悔改表现的,按期恢复党员权利、解除行政处分,切实保障受处分人员的权利。(聂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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