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四管齐下”确保执纪审查安全“零事故”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1-12 11:57:06
编辑:石林—陈云
石林县纪委坚持“一手抓办案,一手抓安全”,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贯穿执纪审查工作全过程,实现办案安全“零事故”。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0件、结案3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2人,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安全教育“多样化”。组织全县70余名纪检干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云南省《实施办法》和省纪委“十条红线”内容,要求执纪审查人员摆正政绩观,拧紧“安全阀”。通过室务会、职工会、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等载体加大安全教育力度,让执纪审查人员把安全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保密意识成为工作的自觉和习惯。
预防预判“提前化”。严格执行执纪审查安全问责制度,完善相关记录和工作台账,制定“走读式”谈话工作要求,细化谈话前、谈话中、谈话后工作要点,确保对突发情况有效掌控。围绕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调查取证和谈话等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环节,制定周密详尽的安全防范预案,保证案前有预判,案中有落实,坚决避免执纪审查安全事故发生。
办案责任“清晰化”。细化责任主体,明确“谁办案、谁负责”,“谁主谈、谁负责”,“谁移送、谁负责”。由分管领导对办案安全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执纪审查部门和调查组负责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办案人员负直接责任,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有重要监督责任,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追究对象,形成上下联动、层层对接、人人负责的办案安全责任体系。今年以来,县纪委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石林彝族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责任书》51份。
流程管理“规范化”。制定完善了《谈话室使用管理规定》、《纪律审查谈话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案件监督管理人员监控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在县纪委、16个县直单位、5个乡镇(街道)、93个村(社区)建立115个廉政谈话室,建成1个县级标准化谈话点,进一步健全谈话场所设立、管理、使用制度,做到谈话场所安全、保密、独立并配有录音录像系统。针对执纪审查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与县人民医院建立起医疗“绿色通道”。(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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