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严把案件质量关 今年以来实现案件审理“零申诉”

来源于:呈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11-10 14:40:14

编辑:呈贡—郭春华

今年以来,呈贡区纪委在执纪审理工作中,坚持“审理质量为先”原则,严把案件审理关,不断提升案件审理质量。今年以来实现案件“零申诉”。

严把程序关,手续齐全,程序合规。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及相关党内法规,对进入审理的案件,从案件受理、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移送审理等阶段都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对手续程序不到位、文书格式不规范、忽视违纪人员权利保障等问题,坚决予以纠正。

严把事实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证据材料进行反复鉴别、推敲、认证,明确证据“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所有违纪事实的认定,必须有相关证据进行佐证、还原,对违纪事实不清的案件坚决不予接收,对案件模糊而影响案件定性的及时与审查组沟通,明确案件审查的方向、重点,确保用证据来全面客观、真实的还原事实真相。

严把量纪关,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坚持以违纪事实为基础,以党内法规为准绳,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方针,积极实践“四种形态”,公平公正量纪,根据违纪事实、性质、情节、后果、对违纪问题的认识和态度等,按照党内法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量纪标准,作出准确的、恰当的处理。

严把纪律关,慎独慎微,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始终遵循党纪面前一律平等,铁面无私,公正执纪,用纪律这把尺子衡量违纪事实,恰当给予处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省纪委实施办法,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加强关键环节管控,严控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审查权限,规范执纪审查流程,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严格遵守《干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报告备案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规定,对打招呼说情干预办案等的一律登记报告备案,同时强化警示教育,教育引导纪律审查人员时刻自重、自醒、自警、自励。(祁叔锋 马亚非)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