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六措并举”加强基层部门民主评议行风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1-07 14:45:39

编辑:富民—沈鸿雁

为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推动基层站所、村委会切实解决不正之风,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环境。近日,富民县罗免镇在镇属站所(部门)、村委会中集中开展行业作风建设满意度评议。

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宣传发动。成立以镇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评议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利用职工大会、村级干部会做好宣传,积极动员和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关注评议、支持评议和参与评议,镇领导班子成员、站所长、部份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三委”负责人及群众代表共70余人以无记名的方式对镇属22个站所和10个村委会进行测评。 

明确评议内容,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评议办事公正和廉洁自律方面,参评单位是否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存在“四风”问题等情况;工作纪律和工作绩效方面,参评单位守纪律、讲规矩,以及工作态度、办事效率、工作业绩等情况;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方面,参评单位服务态度是否热情周到、耐心细致、文明礼貌、诚实守信,服务质量是否规范、高效。

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各站所(部门)、村委会要把解决基层和广大群众的实际问题作为转变作风的具体行动,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切实为基层、企业、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加大整治站所(部门)、村委会内部管理和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不思进取、不务实效、弄虚作假;工作不认真履职、工作严重失误、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人和事,要严肃批评教育,严格责任追究。要着力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力戒做表面文章、搞数字游戏等现象;着力解决,效率低下、执法不公等问题,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规范评议程序,严格评议纪律。严格工作纪律,确保民主评议工作客观、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在民主评议活动中,严禁以任何形式影响和更改评议结果,对违反纪律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尊重民意,正确对待民主测评,积极支持民主测评,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正常测评,对违反纪律的,直接列为评议末位,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公布评议结果,纳入目标考核。测评结果进行通报,并在公开栏公示,按5%的分值记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总分。同时排名在末位的站所(部门)和村委会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向党委、政府、纪委写出书面整改报告进行重点整改。

严肃查找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在整改落实上下硬功夫,不断巩固和扩大评议成果,防止评议时认认真真,评议后又放松管理,问题反弹的现象。要求站所(部门)和村委会对群众反映强烈,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认真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李加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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