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严行“三令”为干部保驾护航
来源于:禄劝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1-03 16:36:42
编辑:禄劝—杨庞华
近日,禄劝县同时出台《关于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防错办法(试行)》《关于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免责办法(试行)》《关于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纠错办法(试行)》三个制度,坚持事前防错、事中容错、事后纠错的原则,旗帜鲜明的鼓励改革创新、支持干事创业,为一线敢于担当者保驾护航。
未雨绸缪、防微杜渐—“防错令”。禄劝县严格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精神,着眼于源头预防,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用制度规范决策程序、规范执行标准、规范工作行为。通过事前预控重在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事中控制重在执行监督,反馈修正;事后评估重在正视失误,引以为戒三大手段,各级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防错工作,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做到有权不能任性、用权不能专权、干事不能误事,努力把各种问题和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对党员干部严管厚爱。
激励创新、宽严相济—“容错令”。倡导“为敢于担当者而担当”的精神,客观看待和正确处理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出现的问题,为敢想的干部“开绿灯”,为敢干的干部“兜住底”。该容错机制详细规定了14种可适用容错免责的情形,8种不能适用容错免责的情形,以及6种可运用的容错结果,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容错免责取得实效。
抓早抓小、标本兼治—“纠错令”。坚持有错必纠、抓早抓小、标本兼治、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启动纠错、发送通知、谈话提醒、督促整改、完善制度5个步骤严格规范开展纠错,既是对容错机制的补充,同样也是防错机制的保证,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充分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保护。各级要党委加强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抓早抓小,提醒纠正,引导干部既勇于担当,大胆创新,又注意改正错误、少走弯路。(杨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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