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前三季度开展各类谈话1825人次

来源于:官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11-01 15:01:30

编辑:官渡—杜若珊

今年以来,官渡区纪委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彻落实《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和《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暂行办法》等制度,将“四种形态”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2017年前三季度全区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针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分类开展责任提醒谈话、组织提醒谈话、谈话函询和纠错诫勉谈话1825人次。

谈话时机抓“早”。通过定期集中约谈、党组织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等方式,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准确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坚持从“早”字着手,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及时提醒打招呼,防止“祸患积于乎微”,有效预防党员干部由“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

问题研判抓“严”。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根据需要开展谈话,认真排查问题,在发现的问题线索中重点对扶贫领域、“四风”等关键问题线索开展分析研判,严格区分界限,确保问题性质研判准确。适宜通过约谈方式进行处置的问题线索,及时组织约谈予以了结;对不适宜约谈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启动初步核查程序,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尺度把握抓“准”。统筹考虑时间节点、问题性质和认错态度等因素,依纪依归做出准确处理。对反映问题不实或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予以澄清了解;对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方式处理;对心存侥幸、有问题不说清不说全的,对组织的教育和挽救不珍惜甚至对抗组织审查的,对向扶贫财物伸“黑手”的,绝不手软、绝不姑息,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

成果运用抓“实”。督促实施约谈的党组织建立规范约谈台账机制,定期开展回访教育,全面掌握约谈对象思想状况、工作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对台账规范、资料完善、整改到位的予以“销号”,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真正让谈话对象能真正深刻反思错误,树立干好工作的信心,彰显组织的关怀。(王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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