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强化监督执纪“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0-30 16:33:47

编辑:富民—沈鸿雁

今年以来,富民县纪委认真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检查和巡察,保持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敢腐的自觉,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强化监督检查,遏制不正之风。县纪委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等问题开展明察暗访7轮次,监督检查单位128个,查出问题3个,上报专项督查报告5份,对顶风违纪的5名责任人进行追责。开展“不作为、乱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旅游市场整治、森林防火、脱贫攻坚等专项纪律检查20轮次,形成专项检查报告10份,发出情况通报3份,查出问题8个,对9名责任人和4个基层党组织进行问责,对16名责任人进行诫勉约谈,对7名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清理在社会组织和企业兼职的在职乡科级干部36名,强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6名领导干部报备婚丧嫁娶相关事项。通过多轮次监督检查,遏制不正之风,打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强化巡察惩处,保持高压态势。县委先后启动三轮巡察,派出13个巡察组,对县公安局、县农业局、县委农办、县发改局、县林业局、县卫计局、东村镇等17家党组织、单位开展巡察。通过巡察监督,前两轮巡察发现面上问题75个,其中,共性问题29个、个性问题14个。移交重点问题线索15件21人,12人被党政纪立案审查,其中:2名科级干部被免职,1名科级干部被纠错诫勉谈话和岗位交流,1名负责人被通报批评问责处理;3名干部被提醒谈话,2名临时工被判处有期徒刑。巡察发现违规资金278.0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40.04万元,巡察的“利剑”作用凸显。今年以来,全县党政纪立案审查37件44人,挽回经济损失270.99万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强化教育预防,长鸣警钟震慑。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注重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开展第一种形态谈话928人次,其中:提醒谈话855人次、约谈28人次、谈话诫勉45人次。组织履新干部任前廉政谈话6批次151人次。县委主要领导约谈班子成员10人次,约谈基层党政“一把手”16人次,对科级干部提醒谈话50余人次。县纪委在“清风富民”微博平台内发布反腐倡廉教育信息308条,编发廉政宣传教育微信146条,编发廉政提醒短信10期6000余条。组织700余名党员干部观看廉政教育电影《决不饶恕》;组织300余名党员干部到省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400余名党员干部到市纪律教育基地、县看守所开展明规规守纪教育;县委常委会学习22起典型案例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县委全会通报县内14起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长鸣廉政警钟,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陈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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