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四到位四清”破题司法案件线索处置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10-30 14:45:33

编辑:盘龙—孟庆毅

今年以来,盘龙区纪委对政法机关移交的司法案件线索进行摸排起底,根据移交线索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四个到位、四个清楚,全面落实工作任务。截至目前,全区处置政法机关移交的问题线索29件,立案29件。

线索分类到位,确保底数清。对政法机关移交的司法案件线索,从五个层面进行分类,具体为:按照案件移交案件的类型划分为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依法作出已生效的行政处分、处罚决定,且被调查人无异议的案件;人民检察院移送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应追究党政纪责任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移送的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给予刑事处罚需追究党政纪责任的刑事判决案件。按照管辖权限划分为街道、区直和企业类三种类型,按照涉及人员性质划分为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人员、民营企业人员和农民党员等类型,按照级别划分为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和一般工作人员两种类型。通过上述分类为下一步线索材料的调取和快速处置提供便利,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资料调取到位,确保质量清。鉴于政法机关移交的线索量大,涉及的人员类型和单位多,处置的时限紧,同时为减少对线索移交单位的干扰,避免重复劳动,确保线索处置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对资料采取集中调取和分散调取两种方式实施。具体为:集中调取是指区纪委安排三个纪检监察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涉及移交线索的单位实行统一集中调取,集中交案件监督管理室,由案件监督管理室进行统一移交相关责任单位立案调查处理。分散调取是指由具体承办部门、街道纪工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涉及移交线索的单位实行分口调取,履行相应立案调查处理程序,确保案件办理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办结率和办案质量,提升办案效果。

责任落实到位,确保责任清。为确保移交案件线索能够快速处置到位,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管理政法机关移交的问题线索,提出分流转办意见,由分管领导审核,经主要领导签批后,转交各承办部门办理,严格问题线索管理“呈批、交办、审核”三道程序,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同时,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案件审理室配合列出调取材料清单交资料调取人,按照“谁调取、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案件资料调取单位的工作责任,调取的材料统一由案管室收集、汇总、分类、移交,承办单位负责对移交的案件进行审核、承办、报结,案件审理室负责对案件线索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释疑解惑,对具体处理过程中遇到需要区纪委帮助的,由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口协调支持。

快速处置到位,确保处理清。根据各个案件情况不同,区纪委对整体工作采取案件线索资料调取和办理同步推进的方式,案件线索移交实行逐个一次性移交立案、分步履行程序的方式,在办理过程中采取电话督办、实地指导和办理情况通报等办法,对办理较慢的采取约谈单位领导或主办人员等一系列方式,整体处置工作推进较快,较好地实现了预期效果。(杨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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