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3+3”模式提振纪检干部“精气神”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0-26 14:35:54
编辑:嵩明—王瑞华
嵩明县纪委通过开设“三个讲堂”、建立“三个必谈”、实施“三项监督”,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严管”与“厚爱”结合起来,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实施“三项监督”,织牢“监督网”。实施事前监督预防、事中监督整改、事后监督追责,针对不同室不同岗位,建立权力清单,把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个人;通过适时开展工作调度、半年考核、党小组活动等方式,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工作进度、考核结果,及时督促整改,给工作力度不够的“补课”,表现不良的“加油”。对责任缺失、履职不力的纪检监察干部,不遮掩、不护短,严格责任追究;对闯“红线”、踩“雷区”,严重损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形象的,一律通报曝光,坚决调离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严防“灯下黑”。对在监督执纪问责、执纪监督、信访举报、执纪审查、执纪审理因工作失职出现问题的19名纪检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其中已给予责任追究12人,提醒谈话7人,纠错诫勉谈话5人。(王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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