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四个严格”强化巡察队伍建设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0-23 14:48:09
编辑:石林—陈云
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石林县把抓实抓好巡察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坚持严格准入、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铁军,为巡察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严格准入,高标准。把好巡察队伍入口关,明确巡察人员准入条件、能力要求、考核标准等,加强对预选拔配备巡视干部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科学发展实绩、作风表现、廉洁自律情况的考察,把政治靠得住、作风过得硬、群众信得过、工作能力强的干部优先选配到巡察队伍中来。目前,石林县已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组建了5个组70余人的巡察人才库,实行巡察任务一次一授权和巡察组人员一次一组建。
严格教育,过得硬。坚持从思想入手,切实加强巡察干部在理论方面的学习,利用动员会、培训会、业余时间组织巡察队伍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和省、州领导关于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一些重要讲话精神,从政治、理论高度来提高对巡察工作的认识。强化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分组学习、顶岗锻炼、一对一的指导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巡察业务,切实打造善于发现问题的巡察“尖兵”。今年以来,共开展集中培训3次60余人次,10人次参加市委巡视办举办的业务培训,发放《巡察工作手册》等学习资料100余份。
严格管理,强约束。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编制了《巡察工作制度汇编》,制作巡察工作流程图,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格按程序开展工作。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组长负责制,督促巡察干部严守保密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规依纪开展巡察。
严格监督,自身正。把“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要求落实到行动上,强化内部监督,探索建立巡察组内部制约机制,确保巡察工作事事有牵制、处处有痕迹。建立巡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准确掌握巡察干部思想动态、工作情况等。对巡察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教育、早打招呼、早提醒。对违纪违规问题从严惩处,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确保巡察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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