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三实行两落实”助推街道纪工委 精准处置问题线索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10-20 14:49:13
编辑:盘龙—孟庆毅
今年以来,盘龙区纪委探索实行“三实行两落实”五种机制,推动街道纪工委处置问题线索的精准化、具体化、高效化。1-9月,12个街道纪工委共立案2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街道纪工委立案数翻番,并且所有街道都有自办案件。
实行集中分析研判机制。在问题线索研判环节,街道纪工委自受理问题线索以后,由区纪委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手把手”对街道纪工委进行业务指导,提出初步处置建议,提交区纪委书记专题会集体分析研判,书记专题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由区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具体负责组织,分管区纪委领导、纪检监察室主任及相关街道纪工委书记共同参加,集体研究讨论并形成处置建议后,按程序报主要领导审批,在领导批示后1个工作日内转(交)办到位。
实行分类施策机制。区纪委对信访举报对象或反映的问题属于街道纪工委受理范围的一般性问题,转街道纪工委办理;对信访举报对象或反映的问题虽属街道纪工委受理范围,但线索清晰、具体且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采取领办、协办和联办等形式,协助街道纪工委获取关键证据,以督办促进街道纪工委办案;对信访举报对象为区管党组织、党员干部,一般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方式由区纪委各纪检监察室进行处置。
实行重点问题线索快查快办机制。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加紧办理。对上级督办交办的问题线索快查快办,限期办结。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做到三个必须:一是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必须初核;二是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初核必须上提一级;三是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必须快查快结。
落实无缺位工作机制。在保障街道案件核查人员力量的同时,明确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为该核查组后备力量,随时跟进加强执纪审查工作,保障执纪进程不停顿、审查力度不减弱。
落实证据调取协调机制。各街道纪工委在调取证据时,由区纪委分管领导统筹协调,有效整合资源,根据证据调取需求和案件进展程度,统筹安排人员、出具手续、对接有关部门,节约行政资源,避免重复浪费,保障执纪审查资源配置最优化。(杨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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