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三技巧”提升审查谈话质量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10-20 14:38:53
编辑:盘龙—孟庆毅
今年以来,盘龙区纪委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执纪新要求,积极探索审查谈话方法,归纳谈话经验技巧,总结出一套审查谈话的方式方法,有效提高了执纪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问题收集到位,解决“无从谈”的问题。立案审查后,审查组在初核材料的基础上提出审查谈话方案,由各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报送分管副书记研究确定。谈话前,审查谈话人员认真研究初核取得的案件材料,把信访反映的问题线索及前期初核中已查明的违纪问题掌握透彻,以不变应万变。针对被审查人心存侥幸,试图以各种谎言来试探组织掌握证据的程度等现象,依靠扎实的初核基础,揭穿被审查人谎言,打消其对抗心理,防止出现“空谈”和“辣味”不足的现象。
方法措施到位,解决“不愿谈”的问题。谈话中被谈话人对党纪国法不甚了解或对案件调查有误解,甚至有偏激言词时,将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和政策、纪律条文解释到位,运用党言党语、纪言纪语,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其深化思想认识,端正态度,使被审查人能够深刻认识自己所犯错误,促使违纪党员积极配合调查; 讲清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义以及各种形态相互转化的要件,促使被审查人向党坦诚交心,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如果谈话中发现影响到定性处理的新问题时,对新问题补充调查取证;对被谈话人反映并经核实的案件处理失误情况,及时反馈,实事求是的做好补救工作;对无理取闹的严肃批评教育,保证谈话顺利进行。同时,要坚持维护党员和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给予违纪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认真听取其对错误事实的申辩。
保障机制到位,解决“安全谈”的问题。审查谈话时,审查人员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按照谈话程序,依纪依规进行谈话,切实维护谈话对象合法权益,确保审查安全,提升审查效果。审查谈话一律到区纪委具备安全条件的标准谈话室内进行。区纪委与医院建立医疗救助“绿色通道”,谈话前专门配备医护人员携带必要的药品、医疗器械到谈话点对谈话对象进行身体常规检查,谈话中医护人员在谈话点值守,随时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紧急情况。审查组工作期间,使用专用电脑、电子设备和存储介质,审查工作结束后由案管室收回检查。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控制执纪审查工作事项知悉范围,严禁相关人员私自留存、隐匿、查阅、摘抄、复制、携带问题线索和涉案资料。(杨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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