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挖掘问题线索突出“严细实”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10-19 15:38:28

编辑:盘龙—孟庆毅

今年以来,盘龙区纪委突出“严细实”,深入挖掘问题线索,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查违规违纪问题。

信访排查突出“严”。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受理,对群众来信来访、热线举报、上级转办、网络媒体反映、巡察的问题线索,建立以案管室为主体,信访等其他相关室配合,集中管理、逐一登记、统一编号、规范分流处置。严格执行问题线索集体审查制度,定期召开问题线索审查的书记专题会议,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进行分类处置。按照“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工作要求,认真排查梳理信访违纪线索,围绕执纪审查工作重点,认真挖掘、甄别举报反映的问题。着重从群众信访举报反映问题中筛选有价值、较具体、可查性强,对照党纪政纪条规,可能构成违纪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发挥问题线索的最大价值。

专项督查突出“细”。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坚持常规巡察与专项巡查相结合、拉网式巡查与“点穴式”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对相关单位、扶贫项目、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全方位监督,着力发现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小官大贪”及情节恶劣的典型问题等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通过“查处一批”,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2017年,盘龙区委第一、二轮巡察移交单位问题及问题线索共68件,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发现问题及线索15件。

线索共享突出“实”。充分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主动出击,发现挖掘问题线索。对于在其他部门受到刑事、行政处罚的盘龙区籍人员,与党统系统进行比对,从中发现受处罚的党员、公职人员,进行纪律处分,拓宽了案件线索来源,又加强了对党员、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拓展监督渠道和空间,收效良好。1-9月,区检察机关向区纪委移送问题线索4条;区公安分局积极协助区纪委做好查询被审查人轨迹和户籍信息等工作,向纪委移送问题线索11条,区纪委已对25名违法党员进行立案审查。同时,强化与扶贫、环保、住建、教育、城管等部门的协作,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采取直查快处、提级办理等方式,加大对上级督办、群众反映、专项整治中发现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杨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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