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实行实名举报100%反馈答复机制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10-18 15:57:22

编辑:盘龙—孟庆毅

“李师,我是盘龙区纪委信访室的小赵,请问9月5日有区纪委干部向你进行过信访反馈吗?

“有的。当时有姓陈、姓李的两名干部通知我去盘龙区纪委,把纪委调查结果告诉了我。”

“反馈意见书上面是你自愿签的字吗?”

“是我自愿签的,我对处理结果很满意……”这是近日,盘龙区纪委向信访群众李某进行电话回访时的情景。

今年以来,盘龙区纪委坚持以提升群众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最终目标,严格遵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相关规定,对群众实名信访举报做到100%反馈,打通了基层信访举报“最后一公里”,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得到不断增强。

为确保信访举报问题核查准确、全面、质量高,让信访群众及时了解办理结果,盘龙区纪委健全完善了信访举报反馈答复机制,实行“实名举报优先反馈、网络举报快速反馈、热点问题公开反馈”,要求对实名举报,信访室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受理情况,包括是否受理、不受理依据和办理时限等。对受理后仍重复举报的,信访室及时提醒承办部门反馈办理进展,包括具体承办单位或部门、工作进展,以及办理过程中可以公开的其他情况。按照“谁承办谁答复”原则,对实名举报人,承办(单位)部门要在信访举报件办结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同时,调查人员在核实信访举报过程中至少三次与举报人取得联系:首次联系要告知其办理单位、调查人员及联系方式;第二次联系要约定见面地点,认真听取举报人的详细陈述;第三次联系要将结果向举报人进行反馈。通过面对面与信访群众进行反馈交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纪,消除群众疑虑,以真情化解信访难题,以真心赢得群众理解支持,有效促进了群众息诉罢访。
    盘龙区纪委信访室对信访举报、调查材料严格保密,实行专人专柜保管,不定期对部分重点实名举报人进行电话回访,听取举报人意见,了解其思想动态,消除顾虑,让信访群众吃上“定心丸”。今年1至9月,盘龙区纪委受理实名举报12件,初信初访63件,反馈、回访率达100%。(杨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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