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开展专项纪律检查 共查找“不作为 乱作为”问题63个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0-16 10:56:55
编辑:嵩明—王瑞华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察局以专项纪律检查、随机抽查和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向懒政怠政行为亮剑出招,及时纠正和查处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截止目前,全县先后成立了脱贫攻坚、涉企收费、节假日明察暗访等21类专项纪律检查组59个,发现问题126个,下发整改通知书28份,监察建议书10份,开展提醒谈话20人次,纠错诫勉谈话23人次,问责3人。
按照职能职责及机构性质,分镇、街道,园区、县级设党委的机关部门,县级非设党委的机关部门三类由县委书记亲自与55家责任制单位签订了《嵩明县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组织27名县级领导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同时,要求各责任制单位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及责任书的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不定期由县纪委派出四个纪工委对管辖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限期整改,并纳入年终责任制考核进行扣分。2017年以来,对24家单位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开展了检查,对存在问题较多的7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陆续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1+7”制度》《关于深入开展坚决防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工作专项纪律检查的通知》《嵩明县关于建立监督检查问题台账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等规章制度,将责任分解细化,由每个检查组专门围绕3-4个重点内容进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建立问题库,制作问题集中管理台账,结合《嵩明县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管理考核办法》,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专项纪律检查分析研判会议,形成一季度一分析,半年一小结,年终考核的工作机制。
综合运用问责方式,对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不力、落实不力、效果乏力的问题,影响和迟滞“脱贫攻坚”“稳增长”“五网建设”等任务,进行严查快处。形成强大震慑力。截至目前,共查找“不作为、乱作为”问题63个,问责干部10人,其中科级干部6人,集体问责1个,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责任提醒谈话11人,纠错诫勉谈话15人。同时,加大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通过约谈加压、督查问责、通报曝光等行动,有效促进了各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袁燕辉 王艺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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