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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常态化专项纪律检查

来源于:呈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10-13 14:48:43

编辑:呈贡—郭春华

近日,昆明市纪委制定印发了《关于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常态化专项纪律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纪律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严明纪律,强化责任担当,为昆明市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通知》明确,市纪委14个派出纪工委和6个纪检监察室,将按照市纪委深入开展坚决防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工作专项纪律检查的任务分工安排,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工作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市纪委14个派出纪工委负责与市9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分指挥部,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牵头单位沟通协调,对其中涉及监督执纪问责的事项,按责任分工及时落实。

专项纪律检查重点围绕责任落实情况、工作任务分解情况、日常监督管理情况、群众反映热点难点问题受理解决情况、第三方机构每季度专业测评以及媒体曝光问题整改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严肃查处责任不落实、机制不健全、工作方案不具体、工作推进不力、对民生关切不重视、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弄虚作假、追责不到位等“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乱作为”问题。

专项纪律检查将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随机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新闻曝光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结合其他工作从严从实进行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深抓细查实做;通过检查详细列出问题清单,督促主责单位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对照测评体系等有关标准督促限时整改,实行挂账销号管理;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工作开展情况。

据悉,此次专项纪律检查将强化对各检查组的考核,把检查工作成效作为干部年终考核的依据。对检查发现问题,纳入主责单位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对检查中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市纪委将按照《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以铁的纪律护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马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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