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1至9月开展谈话函询59件59人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0-11 16:30:18
编辑:石林—陈云
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狠下功夫,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对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谈话场所“统”字为要。按照统一规范、统一标准和统一管理的要求,在县纪委、16个县直单位、5个乡镇(街道)、93个村(社区)建成的115个廉政谈话室,统一制作彝汉双语“廉政谈话室”门牌,印制《石林彝族自治县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廉政谈话制度汇编》,制作《石林彝族自治县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廉政谈话记录本》,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廉政谈话“四项制度”、廉政谈话工作要求作为上墙内容,制成展板悬挂在各谈话室。
谈前研判“准”字当头。制定了《案件线索排查制度》、《案件线索定期报告制度》等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强化线索研判,严格区分哪些情形可以谈、哪些情形不能谈,切实增强谈话函询的针对性。将一般性、苗头性的轻微问题线索和过于笼统、不具备可查性的问题线索纳入谈话函询范围,对该类问题线索能谈尽谈、该询即询。1至9月,全县共处置问题线索66件,其中,开展谈话函询59件59人,占线索处置总数的89.39%。
谈话过程“严”字贯穿。出台《谈话函询工作暂行办法》,实行一人一套谈话方案、一份谈话提纲、一份问题清单、一份谈话记录、一份情况说明、一份整改报告的“六个一”谈话机制,严把谈话函询的建议呈批、组织实施和监督审查“三道关卡”,加强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防控,对谈话函询产生的文书、材料全程“留痕”,促进谈话函询流程化、规范化。
谈后跟进“实”字托底。做好谈话函询的“后半篇文章”,把谈话函询情况记录存入约谈对象廉政档案,并与干部使用、年度考核相结合,强化谈话函询结果的运用。健全完善后续跟进机制,采取定期定比例复核、抽查等形式跟踪谈话函询效果,对于谈话函询答复没有问题但经核实后发现问题,从重或加重处分并予以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增强谈话函询的纪律性和严肃性。(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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