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四到位”化解基层涉纪信访问题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10-11 11:19:45
编辑:盘龙—孟庆毅
盘龙区纪委紧紧围绕迎接和服务党的十九大这条主线,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以“四个到位”标准,倒逼信访举报件办理提质增效,为探索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作有益尝试。1-9月全区共受理信访举报105件,其中重复举报30件,同比减少82.7 %。
反馈受理情况到位。对实名举报,信访室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告知反映人受理情况,包括是否受理、不受理依据和办理时限等。对受理后仍重复举报的,信访室及时提醒承办部门反馈办理进展,包括具体承办单位或部门、工作进展,以及办理过程中可以公开的其他情况。
反馈办理结果到位。按照“谁承办谁答复”原则,对实名举报人,承办(单位)部门在信访举报件办结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对匿名举报,凡属持续重复举报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办理结果。承办(单位)部门及时将信访举报件办理结果向信访室反馈,以促进信访举报受理办理信息对接,对已办结的信访件进行归档销号,切实做到信访举报件件有登记、分流有去向、查处有结果。
督促督办到位。对未按期报结、进展缓慢的信访件,及时跟进催办,采取电话督促、听取汇报、调阅卷宗等方式进行催办,对承办结果严格审核把关,对问题查实不清、定性不准、处理不到位的信访件一律退回重办,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拟向上级呈报办理结果的督办件,严格按照办理时限办理,对办理结果先由分管领导审定签批,报告主要领导后再上报,从严审核督办件办理质量,确保信访举报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责任追究到位。坚持在“化解一批”信访案件的同时,对不担当、不作为、排查不细致、化解不到位,执纪审查不细致、不深入、不扎实甚至违纪违法,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被反映人的违纪问题,还依纪依法追究包案人员和相关单位领导的责任,以“严实硬”的标准,确保工作实效。(杨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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