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1-9月开展廉洁自律审查235人(次)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0-10 11:36:04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17年以来,嵩明县认真抓好干部廉洁审查工作,切实从规范制度、规范流程、规范运用三个方面做好干部廉洁审查工作,有效防止领导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优,实现对领导干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1至9月共开展了廉洁审查235人次,其中:提拔交流干部87名,转正定级领导干部32名,因公(私)出国(境)领导干部15名,评先评优的领导干部87名;对11家领导班子、3家省级文明单位进行了廉洁审查工作。

规范廉洁平台建设。精准运用“大数据”管理模式,实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解决审查领导干部廉政情况时工作量大、信息不全面等问题,嵩明县纪委2016年8月率先在全市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系统”。目前,嵩明县廉政档案系统的监督对象为县管科级领导干部和县纪检系统干部共588人,其中科级干部474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114人。

规范管理制度建设。制定完善《嵩明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工作管理制度》《嵩明县县管单位和领导干部廉洁审查实施办法(试行)》,并严格按制度规定落实,由专人负责对系统内数据进行适时更新。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廉政档案管理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严格规定廉洁审查的对象、审查内容以及审查程序。要求需征求廉洁审查意见的部门以书面请示的形式报县纪委监察局,由县纪委组织部通过廉政档案系统进行审查,在此基础上,再次征询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对廉洁审查对象的审核意见,填写征求意见表提出具体建议,由县纪委组织部汇总报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县纪委主要领导审定,书面回复征求意见的部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回复时限和要求,做到廉政鉴定材料真实、准确、全面。

规范运用审查结果。一是充分发挥好廉洁审查作用,把廉洁审查意见与干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因公因私出国(境)等结合起来,制度化、规范化推进廉洁审查工作开展。对存有“正在调查核实信访举报记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受到查处还在影响期内的”等相关情况,该叫停提拔任用的及时叫停,该不评先评优的不予考虑,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和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威性。二是发挥好监督预警提醒作用,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各级领导可根据廉政档案系统所提示的预警级次有计划地对领导干部抓早抓小,进行提醒谈话,做到防范于未然。(毛丽凯、余绍燕)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