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高举巡察利剑 三轮巡察发现面上问题107个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0-10 09:37:12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16年11月以来,嵩明县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巡察监督的触角向基层延伸,打通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目前,已完成三轮巡察,第四轮巡察正紧锣密鼓筹备中。
抓站位提高,深化政治巡察。嵩明县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安排部署,全面推进巡察工作,紧紧围绕政治巡察主线,坚持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党委(党组)这一重点、党内政治生活这一关键、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着力发现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和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等问题。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原汁原味,不作任何修饰进行反馈,对反映的问题线索,深入分析研判,依纪依规做好线索分类处置,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三个区分开来,充分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握“树木”与“森林”关系,做到该查处的查处、该诫勉的诫勉、该警示教育的警示教育,形成震慑。
抓建章立制,规范工作基础。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对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嵩明县以《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为遵循,制定《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实施办法》《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关于建立县委巡察人才库的意见》等,确保实现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不留死角。为规范巡察工作流程,制定了《嵩明县巡察工作手册》《嵩明县常规巡察工作流程图》,明确巡察准备、进驻动员了解、形成成果、反馈巡察意见、巡察移交、督促整改、立卷归档等7个工作环节55项具体工作步骤,既增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又不断提升巡察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为严明巡察干部纪律作风,制定了《嵩明县委巡察组工作五规范》、《嵩明县巡察工作人员五禁止》《巡察专用工作笔记本》《巡察工作保密承诺书》让巡察干部高标准严要求,依规依纪开展巡察,做对党忠诚的卫士、个人干净的模范,为巡察工作的扎实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抓问题查找,提高巡察质量。三轮巡察,12个巡察组采取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调查、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和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等方法,对12家镇(街道)、园区和县直单位党组织开展政治巡察,巡察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注重从蛛丝马迹中抽丝剥茧发现问题,从普通表象中挖掘问题、从群众反映中梳理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锁定证据,针对一件事、一个人、一个下属部门、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进行深入了解,精准发现、定点突破。发现面上问题107个,问题线索92件,提出整改意见及建议88条,截止目前,已谈话函询22人,立案8人,清理违规资金210余万元,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毕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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