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三个强化”助力“精准扶贫”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0-09 17:45:53
编辑:石林—陈云
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紧紧围绕各级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线索排查,强化督办督查,强化执纪问责,紧盯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扶贫工作必须务实、脱贫过程必须扎实、脱贫结果必须真实。
强化线索排查,做到不留死角。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实行“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线索管理工作机制。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问题线索,建立台账、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开通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绿色通道”,在“石林廉语”官方微博和“石林党风”开通一键举报功能,全天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发挥巡察“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深入查找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项目推进不用力,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25件,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0件。
强化督办督查,压紧压实责任。制订出台《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成立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的5个扶贫领域检查组,深入全县7个乡镇(街道)和93个村(社区),采取“三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层层陪同,直接入村入户暗访帮扶干部上门帮扶情况,直接前往乡镇、街道明查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督办的杠杆作用,县纪委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比较集中的乡镇(街道)进行重点督办;对反映强烈、问题典型、线索具体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实行“下沉一级”,提级办案,直接查办。今年以来,县纪委督办办结扶贫领域信访举报21件,督促整改具体问题25个。
强化执纪问责,形成有效震慑。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扶贫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处理;对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典型问题进行“一案三查”,在查处直接当事人的同时,倒查负有监管职责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公开通报曝光力度,定期通报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充分发挥震慑警示作用。今年以来,县纪委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3件3人,通报曝光3起典型案例。(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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