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公布第二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问题72个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9-28 16:50:33

编辑:寻甸—李秋仙

今年3月,寻甸县启动第二轮政治巡察,对羊街、鸡街2个镇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水务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县红十字会4家县直单位开展巡察。县委巡察办近日在微信公众号“清风寻甸”、寻甸政务网、寻甸党建网公示6家单位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主动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据了解,此次巡察共发现问题77个,移送问题线索30条,为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四举措抓好整改落实。

边巡边改。对巡察中发现的“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由巡察组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提出处理意见,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处理后向巡察组反馈处理结果,做到立行立改。本轮巡察期间共发现此类问题6个,及时整改到位6个。

限期整改。通过巡察反馈会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移交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求1周内制定整改方案,2个月内形成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定人、定责、定时,限期整改到位。本轮巡察中共发现面上问题77个(其中“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21个,“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问题25个,“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问题20个,“其他”方面的问题11个),提出“意见建议”52条。6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形成巡察整改方案6份,巡察整改情况报告6份,共制定整改措施130条,完善制度45项,7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5个问题正在整改中,清退收回资金57.167万元。

交办整改。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责任领导、整改时限等内容。同时进一步将整改责任层层压实、传导到人,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级主管部门为责任单位,被巡察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落实。本轮巡察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整改1件。

回访整改。坚持对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查,防止被巡察单位打折扣、搞应付,在整改工作中敷衍塞责、交差了事,切实巩固巡查成果,彰显巡察“利剑”威力。根据领导小组安排,对6个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访1次,通过召开专题汇报会、查阅相关材料、开展个别谈话以及进行民主测评、调查问卷等形式,发现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3个,提出整改意见3条,并督促其整改到位。(梅所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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