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强化“三资”管理 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6%

来源于:呈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9-28 11:15:40

编辑:呈贡—郭春华

    呈贡区不断强化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采取“委托代理”、源头治理、公开公示、监督举报等举措,积极维护社区群众的合法权益,强化村组干部廉政风险预防,大力推进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今年1-8月,共受理村组干部“三资”方面的信访举报7件(次),其中:谈话函询了结2件,失实了结3件,正在办理2件。“三资”信访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6 %。

    全面实行社区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呈贡区对29个社区居委会会计核算业务由街道办事处经济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委托代理,街道办事处经济管理服务中心明确专人专管并做好日常监管代理服务工作,各社区不再设立会计机构,只设一名社区报账员,社区农村集体资金全部纳入管理,负责本社区财产、单据等财务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社区“三资”管理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原则,在总结 “村财站管”的基础上,制定了《呈贡区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三资核算、核算机构、财务审批、票据管理、财务公开、会计电算化、责任追究等进行会计核算和规范。文件的出台,保证了社区财务管理的规范运作,严肃了财经纪律,制约了社区经济犯罪和农村干部的腐败行为。“暂行规定”在用财方面以“四议两公开”的要求为标准,做到财为民用。

     严格执行管财用财“四议两公开”制度。社区资金交由街道办事处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统一核算,避免资金管理无监督的状况,在资金的使用上,严格支出管理,实行报账制统一管理,按照“分级审批、分级监督”的原则逐级审批后方可报销。大额资金支出实行 “联审会签”(社区书记、主任同时签字)制度,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对于集体大项大额支出,按照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要求,依照程序进行报批支出。

    坚持“三资”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为认真执行财务监督,各核算中心提供公布的核算资料,由社区在公示栏公布每季的财务项目,对于重大经济活动,如分配方案、重大资产处置都能及时进行财务公开,接受居民监督,并在30日内将年终收益分配方案报街道办事处备案。社区集体资产资源公布一年不得少于两次,社区集体资产资源的报废、变动等都及时进行产权注消登记等工作并及时进行公布,接受居民的监督。(余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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