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7-09-27 17:11:45
编辑:纪委管理员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10日至3月2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政务服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5月26日上午,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政务服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 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进一步强化局党组“四个意识”,不断完善制度。一是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印发《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按照《昆明市政务服务局党组议事规则》召开局党组会,会议记录专人负责,纪检检查员列席会议监督。截至目前,共召开局党组会议22次,所有“三重一大”及有关重要事项均上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邀请第四纪工委领导到会监督指导。二是加强理论学习。邀请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主任缪雨副教授,就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作题为《把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实》的专题辅导讲座;组织开展局党组2017年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次、第五次专题学习。
二、 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一是局党组第10次会议对党建工作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召开局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平安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签订责任书, 分解细化任务9个方面43项,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二是制定下发《昆明市政务服务局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昆明市政务服务局关于开展纪律作风和业务能力双提升年活动的通知》,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范化常态化,切实推进党建和业务双提升。三是制定下发《昆明市政务服务局“机关大讲坛”定期集中学习工作方案》,每月最后一周周五,对“一局三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目前已开展“机关大讲坛”集中学习5期。四是加强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督查、指导,由支部书记填写《支部工作手册》。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和交易中心支部的业务指导,开展支部工作半年交叉检查。加强局机关支部和交易中心支部书记培训力度,安排人员参加市级机关工委组织的支部书记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五是坚持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者服务群众”及“学雷峰志愿服务”活动。局机关每周六到呈贡区王家营社区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劝导、宣传教育、环境整治等志愿服务。目前已开展志愿者服务20期180人次。六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相关规定,对局机关处室长岗位调整任职经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后,形成正式任职通知发至各处室(中心),按规定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员。
三、 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一是召开政务服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责任制工作任务分解到班子成员及相关处室,压实责任,工作目标上墙,实行挂图作战。二是印发《关于对2017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昆政务局廉责办通〔2017〕2号),党组书记和专职纪检员对党组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度”(填写纪实本情况)进行检查。在局机关各处室、各支部,局领导班子成员、交易中心主任、实职副科级以上干部、各支部书记自检自查的基础上,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对各责任处室、责任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集中交叉检查,对存在问题,要求及时整改。三是党组会议均通知局党总支和纪检监察人员列席会议,邀请市纪委第四纪工委指导监督局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四是认真落实昆明市政务服务局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工作制度》,印发《中共昆明市政务服务局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务党组〔2016〕28号),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窗口进行“责任提醒谈话”。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局机关内部处室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昆政务局廉责办通〔2017〕4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局领导班子成员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昆政务局廉责办通〔2017〕3号),在全局范围内开展风险防控专项检查。五是严格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昆政务局〔2016〕83号)精神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实行接待清单制。六是认真落实财务内审相关规定。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调整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昆政务局〔2017〕68号),从6月起,做到每月财务报表由内审领导小组成员签字审核,年底进行集中审核;加强内审人员业务培训,安排财务人员参加云南省内部审计协会举办的内部审计人员业务培训班学习。七是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严格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人民监督员管理规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抽取人民监督员对市级项目的开标、评标进行全程监督。严格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对招投标各当事人进行监督管理,对予以认定的不良行为当事人采取限制其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参与交易。八是加强对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专用账户的监管。要求按规定时限退还投标保证金,对历年保证金利息结余情况进行清理,保证金利息结余情况按照规定上缴财政。九是完成了原市监管办财务审计工作。委托云南云岭天成会计师事务所对原市监管办2010年至2016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形成《审计报告》。完成原市监管办的财、物向市政务服务局移交工作。
四、 纪律作风建设方面
一是制定下发《昆明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进出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窗口人员管理,坚持每日巡查制度,每周例会制度和每月通报制度。二是制定出台《昆明市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并联审批相关工作,帮助协调办理有关事项。三是做好第三方评价结果应用工作,在5月、7月第三方评价结果发布后,印发《关于对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第三方评价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32个部门窗口进行对照检查、整改。四是按照市审改办公示的事项目录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出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两集中两到位和四进中心”相关规定,更新窗口部门《授权决定书》,在大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梳理并公示进驻事项一览表,将部门办事项目和权限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五是持续开展“领导进中心”活动。每月10日,32个部门窗口领导班子成员轮流进中心坐班,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零距离”服务。2017年“领导进中心”进入第三年,形成长效机制。六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昆明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意见》(昆政发〔2017〕42号)已印发实施。梳理出全市“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102项(第一批),已于8月1日向社会公布。七是完成内部统筹整合,已制定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调整局机关内设机构职能职责和岗位设置方案》及《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机关内设机构人员配备方案》。八是完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配备;《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资服务”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7〕35号)已印发实施,组织召开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资服务”工作推进会全面安排布置工作。
下一步,昆明市政务服务局党组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切实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对需要长期坚持、不断完善提升的工作,将进一步加强跟踪督办,及时掌握整改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3149985;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锈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楼4楼,邮政编码:650500;电子邮箱:kmzwfw@163.com。
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
2017年9月25日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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